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28点击:[]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院级科研项目管理,鼓励和支持广大教职工潜心科学研究和创新创造研究,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提升教职工科学研究的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繁荣发展,特制定《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院级科研项目旨在提升我院教职工服务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以深化职业教育发展、提升我院为司法行政服务的内涵与质量为重点;以提高学术质量和教职工的科研能力为主要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营造有利于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科研氛围,强化科研育人功能。

第三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遵循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地厅级、省部级纵向项目管理模式接轨,力求科学规范,注重实效。

第五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等各项工作由教学科研部(以下简称科研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助科研部做好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受理

第六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院在职在编教职工。

2.项目组至少由3人组成,项目主持人限1人。

3.一般情况下,每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两项院级科研项目,且只在其中一项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在原承担项目完成之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第七条 学院每年6月制定并发布次年度《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一般以《项目指南》所列选题为主,也可结合《项目指南》所规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设计题目。科研部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报。

第八条 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项目申报表》,合理制订研究方案和经费预算,对研究目标、实施进度和预期成果做出明确承诺。

第九条 申报人所在系部需对申报工作进行动员、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对选题、项目设计、研究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实力和条件等进行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科研部复审。

第三章 项目立项与评审

第十条 院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者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现有研究基地的条件,积极开展校际(企、狱、所)合作,推动若干研究领域取得突破。

2.一般项目支持研究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被批准为重点项目的将优先推荐申报高层次、高级别项目。

第十一条 院级科研项目每年立项比例视申报情况而定,重点项目占立项项目总数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第十二条 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基本条件:

1.选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2.预期成果对司法行政行业工作、学院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干警培训”三大基地建设等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通过院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凝练特色、锻炼队伍、提升水平,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保证取得较高质量成果的组织能力和研究水平,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任务,项目组人员应结构配置合理,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第十三条 科研部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第十四条 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匿名评审、召开评审会议等方式,研究确定下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数量,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重点项目评审结果,并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五条 立项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科研部面向全院公示。

第十六条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工作人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在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查询、透露项目论证的相关背景资料,并在评审工作中严格遵循有关回避原则。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七条 院级科研项目研究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十八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由科研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协助实施。项目承担者所在系部要加强对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并为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时间保证。

第十九条 项目组要按照科研部批准的研究计划开展并完成相关的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项目名称、结项时间、预期成果形式等事项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科研部审批。项目结项时间延期不能超过1年,最多可延期1次。

第二十条 科研部负责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研究周期过半时,项目主持人应填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按有关要求递交检查材料,并作中期汇报。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中期检查的基本条件是:

1.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究任务;

2.经费使用合理;

3.提供的检查材料真实,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不配合中期检查,或在延缓期内仍未完成的项目,其主持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科研项目,科研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通报批评、撤项、追回全部资助经费等处置方式。

第五章 项目结项与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项时,由主持人填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按科研部的要求递交验收材料,并作结项汇报。

第二十四条 科研部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听取课题组的汇报,并对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验收。

第二十五条 通过结项验收的基本条件:

1. 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形成最终成果。结项材料包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最终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

2.项目若以论文为最终成果,须在具有CN刊号的期刊上公开发表4000字以上学术论文1篇;若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的,须撰写一万字以上且重复率不得超过20%的研究报告。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注明“****年度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字样和项目批准号;

3.经费使用合理;

4.提供的验收材料真实,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十六条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名额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其主持人再次申报各类项目时将优先考虑推荐;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其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第二十七条 科研部对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成果实行备案制度,并做好成果的推广、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六章 经费资助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院级科研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4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

第二十九条 资助经费的使用按《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豫司警院﹝2020﹞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科研部对院级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豫司警院〔2012〕36号)》废止。

 附件:1.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表

 2.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

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1

项目编号

立项类别

□重点 □一般

研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批准经费

元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院级科研项目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项 目申请人:

所 在 系 部:

填 表 日 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制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l.本表为申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的依据,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认真填报。

2.封面左上角各栏申请人不填。待课题获批后由教学科研部填写,并加盖公章。

3.项目名称应能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3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4.所在系部指申请人所在的系部,应填写全称。

5.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的排名顺序确定后不允许更改。

6.正文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地逐条进行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各栏空格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7.本表为A4开本,打印稿于左侧装订成册,上报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一、简表

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

□重点   □一般

申请经费

元

项目主持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与专业

学历

学位及其

获得时间

专业技

术职务

定职时间

主要研究方向

所在系部

联系电话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年龄

专业技

术职务

学历

所在系部

在项目中的分工

本人

签字


二、项目设计论证(3000字左右)

请按以下4部分逐项填写:

1.选题: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意义。2.内容:本项目研究的主要思路(包括视角、方法、途径、目的),重要观点。3.价值:本项目创新程度,理论意义,应用价值。4.研究基础:已有相关成果,主要参考文献。

三、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1500字左右)

主持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和组织完成过哪些研究项目,成果的水平和社会评价如何;完成本项目的研究能力、时间保证和其他条件;资料设备;科研手段;项目分工等。


四、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已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

成 果 名 称

作者

成果形式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发表时间

五、预期研究成果

主

要

阶

段

性

成

果

序号

研究阶段(起止时间)

阶段成果名称

成果

形式

承担者

最

终

研

究

成

果

序号

完成

时间

最 终 成 果 名 称

成果

形式

预计

字数

承担者

六、经费预算

序号

可选择开支的经费科目提示

经费预算依据与细目

金额(元)

1

资料费:包括抄录、誊写、翻译及购买课题研究必需的资料、书籍或从网上下载资料等支出的费用

2

差旅费:包括调查研究、搜集资料以及参加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的差旅费

3

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本课题研究而组织的小型研讨会所开支的费用

4

印刷费:包括用于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印刷等支出的费用

5

成果鉴定费:包括鉴定会议的会务费和专家的鉴定费

6

其他

以上有关科目预算经费合计(元)

七、项目主持人所在系部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项目主持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提供信誉保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八、学院审批意见

教学科研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立项时间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1.项目研究计划实施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2.研究计划有无变动;3.项目组成员有无变动;4.项目能否按时完成。

项目中期成果

已发表、出版或拟发表、出版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名称、发表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等。项目调研情况。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批准号:

项目类别: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

结 项 审 批 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系部

填表日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制

年 月 日


一、数据表

项目批准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最终成果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成果形式

A. 著作 B. 研究报告 C.论文 D. 其他

结项种类

A.正常 B. 提前 C. 延期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简况

负

责

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所在系部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联系

电话

电子信箱

主要参加人

姓名

单位

职称

承担任务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计划执行情况;成果内容、主要建树及创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不足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成果一览表

序号

作者

成果名称

期刊名称/出版社

发表时间

1

2

3

4

四、经费决算表

经费总额

图书、资料费

业务、调研费

文具、耗材费

印刷、出版费

复印、打印费

会议费

其它

项目结余经费

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课题管理单位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六、学院审批意见

教学科研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院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立项时间

原计划完成时间

原成果形式

变更内容

变更内容(请在方框内打“√”)

□变更项目负责人 □变更成果形式 □变更项目成员

□变更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延期一年

□自行中止项目 □申请撤项 □其他

变更事由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R36丰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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