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大门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大门路面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大门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20210927
1.3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如有)。
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万元;
1.5采购需求:
1.5.1主要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约385m2,现有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铣刨拆除,并垃圾外运,大门处门卫室线路穿管进行回填,在大门柱墩周围新建砖砌雨水收水井,埋双壁波纹管进入两侧雨水井。重新铺设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385m2(详见谈判文件);
1.5.2质量要求:合格;
1.5.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1.5.4工程地点:郑州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和社会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近1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总务处202报名。
3.3、报名资料:详见附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下同 )。
4.2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楼三楼会议室。
4.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学院公示栏张贴,并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18569903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