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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各实验室应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定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经常性的维护工作,并对全体实验室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含附件和技术资料)均属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三、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后,必须及时报警察技术实验中心  ,并填写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属被盗的设备,要同时报告保卫处。

五、对于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损失重大、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处理原则、标准和赔偿处理办法,参照《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暂行办法》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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