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3-03 点击数:

一、积极热情的为学生服务,及时了解并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二、经常与合作单位沟通,提升服务质量。

三、及时了解学生的要求,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合作单位。

四、监督合作单位的服务质量,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加强对学生的引导,配合合作单位实施管理,严守各项规章制度。

六、加强与各系的沟通、交流和联络,发挥合作单位与各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评估合作单位的服务效果,改进合作模式。

八、处理好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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