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28点击:[]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职业教育高水平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建设目标

全面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牢固树立课程育人理念, 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积极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对接国家资历框架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第三条 建设原则

坚持分类建设。依据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建设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注重共建共享。坚持多方共建课程,鼓励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和教法,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以用促建,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突出特色创新。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引入课程,体现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时代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和个性化学习,体现教学形式的先进性和互动性。

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第四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划与管理

(一)学院制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划。

(二)系、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系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保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教学活动条件。

(三)各系部应按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对本系部所有课程进行评估,推荐出系部优秀课程参加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四)课程负责人作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划,由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课程负责人对本课程建设全面负责。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学院上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分年度进行书面总结。

第五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标准

(一)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其中应具有按一定比例配备的实践型教师。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正式运行后,能保证每学年开放。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二)课程内容建设。适应产业发展需求,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聚焦学生学习成效和真实职 业能力,立足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公共基础课教学内容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实训实习教学内容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要深入挖掘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根据预设教学目标、专业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颗粒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视频模块集。

教学设计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课程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表现形式上,要合理使用文本、图形 (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优势,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

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答疑,网上作业布置、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 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加强师生课堂与课下的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 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 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

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三)机制建设。要求和鼓励高职称教师积极承担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从机制和投入上采取切实措施,为课程建设扫清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

第六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

(一)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是推荐和评选省部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基础,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支撑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授课教案、教学录像、习题、实训指导、实训材料、参考文献目录等。

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的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七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立项程序

(一)各系部结合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划,根据申报条件对课程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由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四)公示期满,对评审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学院教务委员会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确立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五)立项建设的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须持续加强建设和应用推广,自立项建设开始,面向学院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学院将通过网上监测、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其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对年度监测不达标的课程取消立项资格。

第八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

连续两个教学周期运行平稳、更新维护快、使用效益好、 师生评价高的课程,认定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认定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及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九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经费保障

被确定为立项建设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院拨付建设经费10万元,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进度提出申请,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支出。被认定为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且运行效果良好的,在课程更新和运行期间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期限为五年。

被确定为立项建设的省级及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经费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附则

(一)由于课程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评选办法》(豫司警院〔2015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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