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数字化会计档案及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点击:[]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数字化会计档案及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警院项目采购-2026-8。  

2.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数字化会计档案及系统建设项目。

3.服务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施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付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7.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预算金额:28.5万元,最高限价28.5万元。

10.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及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2.磋商范围:本项目的实施、运行、验收、交付、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1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14.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1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天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0元。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远程获取。

申请人需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sfjygzc303@126.com),邮件标题为“项目简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请各申请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楼三楼302房间。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18019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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